一場爭奪撫恤金的家庭風波,在神帶領下平息了
引言:在這個人人為己的時代,父子之間為了爭奪利益反目成仇的事屢見不鮮,兄弟姐妹為了爭奪家產互相殘殺的事也數不勝數。曾經,她為爭奪公公留下的撫恤金,引發了一場家庭風波。後來她是如何平息這場家庭風波的呢?請看……
十幾萬撫恤金竟沒我的份
我的公公是個教師,一個月前得病去世,賠了十幾萬撫恤金。婆婆打算把這筆錢全部給小兒子,不給我家分錢。我知道後很生氣:婆婆太不公平了!憑啥不給我們分,小叔子一家都在外面打工,平時公公婆婆有什麼事都是我們幫忙、操心,公公生病住院更是我們在服侍……現在卻這樣對待我們,婆婆真是太偏心了。我越想越生氣,就衝丈夫發火,讓丈夫去找小叔協商,但丈夫去找後也是無濟於事。
一天,我聽到別家兄弟為幾百元錢都爭得不可開交,這十多萬元撫恤金我不爭不是太吃虧了嗎?我就氣沖沖地去找婆婆,質問她為啥不給我們分錢。婆婆聽我說完,一聲不吭,好像有什麼難言之隱。此時,我忽然想到婆婆曾對我說過,小叔子欠了很多賭債,如果不拿這筆錢去還債,弟媳就要跟他離婚,欠債不還,有可能還會被告坐牢。想必婆婆在為這事作難吧,我不好再說什麼,只好憋著一肚子氣回家了。
神話語讓我心中的怨恨放下了一些
晚上,我躺在床上翻來覆去睡不著覺,想想婆婆做事不公平就來氣:公公每個月兩三千元的工資全給小叔子養家,之前老倆口存的幾萬元說好兩弟兄平分的,結果也全給了小叔子,這次十幾萬的撫恤金還是全部給小叔子,這在理嗎?我越想越氣,就想一輩子不見婆婆才好。但又想到自己是個基督徒,聖經上說:「生氣卻不要犯罪;不可含怒到日落……」(以弗所書4:26)我這樣為爭奪撫恤金活在怨恨中也不符合神的心意啊。於是,我向神禱告:「神啊,分不到錢我心裡很痛苦,感覺婆婆這樣做對我不公平,我怎麼也放不下,求你帶領開啟我,讓我能放下。」
第二天早上,我想到一首神話語詩歌說:「聰明的人快醒悟!放下一切自己所不願意放下的東西。這些東西對生命實在是害處,不是益處!」揣摩著這首神話語詩歌,我心裡感覺輕鬆了很多,就像捆在身上的繩子解開了一樣。神要求我做個聰明人,放下這些讓我身心痛苦的東西,心靈裡才得釋放。我為了爭奪撫恤金活得痛苦不堪,值得嗎?我又想到聖經上說:「只要有衣有食,就當知足。」(提摩太前書6:8)是啊,這話說得對,想到自己現在的日子過得去,有吃有穿的,就該知足了,我要做個聰明人,不再爭了。想到這裡,我的心釋放了許多,不像以前那樣壓抑了,心裡也不怎麼恨婆婆了。
明白了不甘心照顧婆婆的根源
有一天,婆婆病倒了,連飯都做不了。二姑子跑來對我說:「咱媽病了,你照顧一下她吧。她老糊塗了,現在願意把錢分給你了。」聽了二姑子的話,我對婆婆又生氣了,心想:現在你有病沒人管了才想到我,當初你咋對我的?我才不管你呢!轉念又一想,婆婆有做得不對的地方,但她有病我不照顧,這也沒有正常人性啊。於是我不得已答應下來,但心裡還在生婆婆的氣。
第二天,我去聚會把此事說了出來,姊妹們找了兩段神的話讓我讀:「殘酷的人類啊!勾心鬥角、你爭我奪、爭名奪利、互相廝殺何時到頭?儘管神的話語說了千千萬,但人無有醒悟的,為家庭,為兒女、工作、前途、地位、虛榮、錢財,為吃為穿為肉體,有誰真正為了神?即使是為了神的人也幾乎很少有幾個是認識神的,有幾個不為自己個人的利益?有幾個不為維護自己的地位而壓制別人、排斥別人?」「你看那些古代歷史劇,無論是朝廷的還是江湖的,還是老百姓人家,不管這個片子劇情的主線是正義與邪惡的較量也好,還是權力的鬥爭也好,還是江湖的爭鬥也好,總之整個劇情充滿了什麼?暴露了一個什麼事?(勾心鬥角。)就是不管是演老百姓人家、小戶人家的事,還是演江湖的事,再大到朝廷的事,整個劇情的內容充滿了爭鬥⋯⋯」
通過讀神的話我認識到:我們人被撒但敗壞後,本性實質都是自私的,都把利益看得高於一切,為了爭奪利益什麼事都能幹出來。雖然我信神了,但我還是憑「人不為己,天誅地滅」「寸土必爭,寸利必得」這些撒但生存法則活著,反省自己最近的所做所行全都是為了錢、為了利。為了分到幾萬元錢撫恤金,我就讓丈夫找小叔協商,當小叔不讓步時,我埋怨婆婆,質問她,使婆婆活在痛苦之中。後來雖然知道婆婆偏向小叔子有她的苦衷,但我還是放不下自己的利益,為此覺都睡不好。當婆婆生病需要我照顧時,自己還是不能釋懷,甚至不想照顧她。我又想到自己耳聞目睹的,不知有多少兄弟姐妹、親戚朋友,因為爭奪家產、錢財、利益,互相勾心鬥角,甚至大打出手,反目成仇,一點人情味都沒有。而自己就因著婆婆把錢給了小叔子,就一直對婆婆不滿。想想自己作為媳婦照顧婆婆是應當的,不應附加條件,也不應有自己的要求。可是在利益面前,我卻很難做到。即使婆婆願意分錢給我,我也不甘心照顧她,真是沒有一點包容、擔諒和愛心。想到這些,我深深地唉了一口氣,以前覺得自己能擔諒人,是個孝順父母有良心的人,但今天通過神話語的揭示和事實的顯明,我才看清自己的醜相,自私卑鄙、為錢為利斤斤計較,心裡感到很蒙羞。我不願再這樣自私地活著,決定按照神的話去做,做一個有良心理智的人。
實行神的話,活出人樣式
後來,我看到神的話說:「信神要想性情變化脫離了現實生活不行,你能在現實生活之中認識自己,背叛自己,實行真理,而且能在凡事上都學習做人的原則,學習做人的常識、規矩,這樣你才能逐步有變化。你只注重道理的認識,只在宗教儀式中生活,卻不深入實際,不進入現實生活,那你將永遠進入不了實際,永遠不能對自己、對真理、對神有認識,你永遠是一個瞎眼無知的人。」
通過讀神的話,我明白了要想得到性情變化,脫去自私的敗壞性情,需要我主動放下自己的利益,把神的話帶到現實生活中去實行。當遇到不合自己意的事時,哪怕肉體利益受到虧損,也能按照神的話去做。藉著實行神的話才能逐步脫去自私、為己的敗壞性情,變化成一個有良心理智的人。有點這點認識,我從心裡真正放下了對婆婆的恨,願意放下自己的利益去照顧婆婆,至於婆婆給不給分錢我不再在乎了。
我想到婆婆一個人在小叔子家瓦房裡住,就把婆婆接到我家住,給婆婆拿藥看病,關心她的吃穿。看到婆婆臉上有了笑容,我心裡也非常高興,到了過年還給婆婆買衣服。婆婆當著鄰居和親人的面說還是我們一家人好。我聽了這話,心想:「這哪是我好呀?這是神話語達到的果效。」如果不是神話語的開啟帶領,憑著我自己是做不到的。
之後,我雖然分得了一份錢,但這與我從神那兒得著的真理是無法相比的。神的話是我做人的根基,我願意更多地實行真理,追求性情變化,早日活出一個真正人的樣式來滿足神!一場爭奪撫恤金引發的家庭風波,在神話語的引導帶領下,終於平息了。感謝神!